【两会声音】金属行业大咖提议汇总 行业有望发生哪些改变?
2020-05-23

昨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正式开始,2020年两会拉开大幕,出席会议的各代表共商国是。而近年我国金属产业发展迅猛,生产制造技术不断完善,但同时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一些新问题也慢慢浮现。对此,参加两会的行业大咖纷纷提出相关建议:


余德辉委员:严控铜冶炼产能盲目扩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德辉表示铜既是重要的有色金属资源,也是关系国家社会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精炼铜生产国,产量占据世界半壁江山。但国内铜冶炼产能仍在盲目扩张,产能过剩正在持续加剧,铜精矿自给率快速下降,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深化,有色行业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为抓手的改革中取得了巨大成绩,深化改革成为了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余德辉认为,应持续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铜产业领域加快改革力度,严控铜冶炼产能的盲目扩张,推动铜产业向高质量发展。


丁士启代表:改变有色行业“高耗能”标签化


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士启带来的3个建议分别是《关于取消行业高能耗划分办法,高耗能企业应依据标准划分的建议》《关于及时修订<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等有色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议》以及《关于实施国家收储稀有稀散金属铼控制重要战略资源的建议》。


丁士启介绍,在此前的一些政策法规中,将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简单划分为高耗能行业是不准确和不合理的,“整个行业都被划入高耗能行业,会打击行业发展、抑制行业进步,对于节能效果好的企业也是不公平的。在各个行业内,一般都有多种工艺选择,每种工艺能耗的指标也均不相同,另外,企业发展水平、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之间的差异,也促使了企业能耗水平的不一致。”因此,丁士启提出,应取消行业高能耗划分办法,精准到企业个体,并以相关标准为依据,细化高能耗划分办法,甄别高耗能企业后,再进行精准管控,限制、关停高耗能企业


何文波建议:将钢铁行业移出“两高一资”目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秘书长何文波表示机械地把钢铁行业列为“两高一资”行业并不合理。一是“两高一资”的说法缺乏明确判定标准。二是应采用《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行业分类标准。三是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艰难发展壮大起来的、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产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压舱石”;钢铁材料是制造业的物质基础,先进钢铁材料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钢铁生产过程具有材料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消纳处理三大功能。钢铁行业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和重要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他建议,将钢铁行业移出“两高一资”目录,同时不再将钢铁产品列入“两高一资”产品目录。


全国人大代表、三钢闽光董事长黎立璋:推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三钢闽光董事长黎立璋表示,废钢作为钢铁生产所必需的资源,是唯一可替代铁矿石的钢铁生产原料,多年来,国外的废钢价格长期低于国内,且质量更优,同时进口铁矿石价格高企并被国外资本操控。他建议在加大国内废钢回收和应用的同时,鼓励进口再生钢铁料,降低污染物排放,抑制进口铁矿石价格。若加大废钢供应量,或将抑制钢材原料端价格上涨,促进钢厂利润扩张。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张天任:建议优化铅蓄电池产业财税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为了解决目前铅酸电池回收和再生环节的薄弱问题,张天任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统筹调整和优化铅蓄电池产业的系列财税政策,以便进一步促进中国铅蓄电池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高质量建设“无废城市”。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思考:


将铅蓄电池纳入到正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并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整体要求,对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依法开展综合利用的铅蓄电池,免征环境保护税;建议有关部门重新评估消费税实施效果,结合正在修订的《消费税法》,取消铅蓄电池税目,或者对于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销一回一”的生产企业,按回收量/回收率,给与消费税返还;创新性解决回收企业进项票/进项税的难题。如参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按3%的税率申请税务部门代开具发票。加大对再生冶炼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建议修订现有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将铅蓄电池再生企业增值税即征即返比例,从目前的30%恢复至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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